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内容精讲(86)
2.保证的记载事项
(1)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①表明“保证”的字样;
②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③被保证人的名称;
④保证日期;
⑤保证人签章。
(2)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
①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②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3)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4)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3.保证效力
(1)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2)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3)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提示:附条件总结:
(1)背书:背书附条件时条件本身无效,背书是有效的;
(2)保证:票据保证时不能附条件,如果保证附条件,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3)承兑:承兑不得附条件,如果承兑附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考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保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
B.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C.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A错误。
【考题·多选题】关于票据签章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
B.票据转让时,由被背书人签章
C.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
D.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