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会计从业考试6月1日-7月11日报名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机考);
(二)会计基础(机考);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机考)或者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登录镇江财政局网站(czj.),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确认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出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予以确认。
(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在6月15日至7月22日之间(双休日休息,其中7月17、18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确认点如下:
地区 | 报名确认点地址 | 电话 |
市区 | 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 | 0511-84400079 84405972 |
丹阳市 | 丹阳市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丹阳市行政中心主楼C2041室) | 0511-86519057 86923289 |
句容市 |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句容市华阳东路16号) | 0511-87264654 |
扬中市 |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港东南路20号扬中市会计管理局院内) | 0511-88321574 |
六、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于9月21日―10月10日直接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czj.),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自行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科目考试的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七、考点及考场安排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全市集中考试,各辖(市)区不设考点。
1、考试地点:镇江市财会干部学校(镇江市京口路98号),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
2、考试时间:2010年考试将于10月中下旬起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按属地原则,各辖(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分别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
八、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报名考试费为30元/门,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费为80元/人,珠算报名考试费为30元/人。
九、其他事项
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市区考生如需购买教材,可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购买。
十、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czj.)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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