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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云南大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大理州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下半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考[2015]16号)精神,现将大理州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分)合格标准(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0055
会计基础10055
会计电算化10055
二、查询事项
需查询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拨打当地16897730、也可登陆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三、考试合格人员申办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申办时间
(1)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
(2)各县(市)申请办理时间以各县(市)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
2、申办地点
(1)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办理除节假日外,星期一请到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定时服务窗口办理,其他时间到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
(2)各县(市)申请办理地点以各县(市)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
3、州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格式范本见附表1),填写《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附表2),并持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办理和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考成绩通知单格式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州(市)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格式负责统一印制和发放。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没有在《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意见的,应另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其中在大理州内,有工作单位的,(1)中央属、省属在关单位、州级各单位考生由州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2)其它单位考生由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未明确工作单位的,(1)在本州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2)无常住户口的,由居住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附件1、大理州各县(市)会计从业办理点及电话
大理州各县(市)会计从业办理点及电话
大理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2-2282055
漾濞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7524823
祥云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3125758
宾川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7141835
弥渡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8161201
南涧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8523442
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6122874
永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6525344
云龙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5521475
洱源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5122270
剑川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4524710
鹤庆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872-4132841
大理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2-2316229

大理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更新时间2023-02-21 09:05:3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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