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季度新疆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关事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自治区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1年,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改革不断深化,考试制度不断完善。考虑考试模式的变化,且试题难度有所增加,经研究,201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汉族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少数民族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成绩公布
网站查询:登录新疆财政厅官方网址:http://www./web/xjft/hjgl/
三、有关要求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做好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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