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季度新疆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关事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
自治区2010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0年我区在全疆范围内全面推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虑到今年考试模式的变化,且试题难度有所加大,经研究,2010年第四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仍与第三季度标准保持一致,汉族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少数民族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成绩公布
网站查询:登录新疆财政厅官方网址:
http://www.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做好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准备工作。
财政厅会计处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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