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知识点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进入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方“登录”,选择IA/CA登录或税号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目录下“综合信息报告”
3.根据左侧菜单栏选择“资格信息报告”。
4.1 如果纳税人可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则点击“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填报界面。
4.2 在“填写申请表”界面,选择适用年度,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所属行业,并且填写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销售额以及全部销售额,确认提交并完成CA验证即可完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填写。
5.1 如果纳税人可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则点击“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填报界面。
5.2 在“填写申请表”界面,选择适用年度,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所属行业,并且填写生活服务销售额以及全部销售额,确认提交并完成CA验证即可完成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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