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研究公路收费抵扣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首先在上海启动,今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财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但有业内人士指出,部分行业还处于调整完善阶段。
昨日(11月26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巡视员王选庆在商贸流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针对“营改增”以来,物流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将公路收费纳入抵扣的办法。
“8月以来,交通运输行业中很多企业反映成本在上升,税负水平在上升。”王选庆说,“我们跟财政部税政司的官员多次进行过沟通。营改增是一个过程,导致物流企业税负和成本上升主要是抵扣问题,有些项目不能抵扣,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目前,物流企业可抵扣的项目只有购置新的运输设备、燃油费和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存量资产、人工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等均不属抵扣的范围,对仓储、货代企业抵扣很少,反而对原3%的装卸费改为6%的增值税,对代收代付的建港费、商检费、通关费等不抵扣,作为营业收入纳税。
物流企业成本中最大的抵扣项是燃油税,现在可以通过购买油卡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能抵扣。
但业内人士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加油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油卡的使用存在难度,每次充值都要到加油站去圈存,而圈存又有两个问题:不是所有的加油站都好圈存;其次必须在白天工作时间内办圈存,而货运车辆夜间行驶情况较为普遍。此外还有许多加油站不接受加油卡,其他民营加油站更难操作。
针对上述情况,王选庆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在研究抵扣方面的政策。
他称,财政部正在研究把公路收费纳入抵扣的方法:“如果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那么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会下降。这是可以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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