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关于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通知精神,本县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前,本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到夏津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215室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办理,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单位集体换证的除每人填写《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外,还需填报《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申请登记汇总表》。
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对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换证前应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补完继续教育内容后再换发新证。补学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员,请即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前,登录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学习,培训网址:/。
咨询电话:321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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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财政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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