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长沙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5.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7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长沙海关人事教育处
长沙考点领证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78号长沙海关办公楼403办公室(长沙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综合科)
联系电话: 0731—84781419
岳阳考点领证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646号(岳阳海关综合业务科)
联系电话: 0730-8841900转3139
衡阳考点领证地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丰大道35号(衡阳海关综合业务科)
联系电话: 0734-8117617
常德考点领证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25号(常德海关综合业务科)
联系电话: 0736-7933709
株洲考点领证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9号(株洲海关综合业务科)
联系电话: 0731——28899983
韶山考点领证地址:韶山海关办公大厅
联系电话: 0731- 52813755
郴州考点领证地址:郴州市郴州大道9号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报关大厅
联系电话: 0735-2623211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正常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长沙海关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本)
姓 名: 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考试成绩: XXX
学 历: XXX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XXX (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12 年 XX 月XX 日
填制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通过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填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学历”等4项内容,系统将进行信息确认并自动生成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领证签收回执”项下的“资格证书号”、“领证签收人”、“领证日期”由考生于现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后填写。其中如果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领证签收人”应为被委托人签名。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址:bgy.。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样本)
委 托 人: XX 身份证号:XXXXXX
被委托人: XXX 身份证号:XXXXXX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12年 XX月XX日至2012年XX月XX日
委 托 人: XXX(本人签字)
被委托人: XXX(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2 年XX月XX日
说明:
1、以上内容请遇有此问题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后自行填写,并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亲笔签名确认。
2、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长沙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3、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报关员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4、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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