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四措并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今年来,甘肃省酒泉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努力规避审计风险,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审计制度,严格审计程序。 制订出台了《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定了审计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种类、方式、必须履行的程序;社会中介机构入库评选与竞争淘汰方式;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项目过程的监督与项目质量的控制;审计机关与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办法》条款的处理意见等内容。妥善解决了“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系列问题,规范了“购买社会服务”的秩序,净化了“购买社会服务”的空气,保证了“购买社会服务”的质量。
二是采取审计机关多级复核。 认真执行“一审计二复核三审理四审定”的审计制度,首先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第一级审计,其次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进行第二级复核,再次由分管领导进行第三级审理,最后由领导业务审定会议进行第四级审定。通过四级复核把关,认真做出复核记录,书面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最大程度避免审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采取审计机关与中介机构监督复核和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竞争复核相结合。 将部分投资项目的审计业务委托给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审计情况进行严格复核把关,对入库的各中介机构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按比例随机抽取审计项目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掌握中介机构的审计情况。对审计项目采取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复核,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中介机构的互相监督。
四是采取工程评审委员会的集中复核。 从该市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都必须通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严把项目质量关。
2015年,该局通过工程项目审计共核减多计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高估冒算的政府性投资达1.5亿多元,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