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八、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
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即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一些特别的法律行为,除了上述三个要素以外,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民事行为的成立还必须有标的物的交付。(例如:设立质押必须交付质物)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
法律行为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
1、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时,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 |
法人 | 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决定的 |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
【相关考点1】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考点2】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相关考点3】《票据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可以撤销或宣告无效。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
① 意思表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
② 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意思表示一致。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进行某项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未能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的,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行为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形式。如当面交谈、电话交谈等。
(2)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3)推定形式。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如在超市购物,向售货员交付货币的行为就可推定为行为人购买物品的意思。
(4)沉默形式。沉默形式是指行为人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时,才可以将行为人的沉默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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