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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2月12日起


浙江宁波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2月12日起

甬人考试﹝2014?#123;9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123;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4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 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必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个科目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报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宁波市国税局负责,2014年度该项工作暂时委托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承担。

报考人员于2月12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参加2011年、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2月25日至27日办理现场确认。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41、42号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60380)进行现场确认。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本人身份证(军官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程序者,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没有盖章的无效。

2011年、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5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1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23;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价﹝2006?#123;14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参加考试时由监考人员发放。

六、组织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3893769,地址:中山西路2号恒隆中心23楼A。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考试机构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附件1: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2:2014年度报考全国注册税务师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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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9:0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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