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天津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4年度会计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在网上注册考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系统自动从会计从业系统提取)、网上交费的方式。
2、报考中级资格对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街道到报名年度年底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会计工作年限课累计计算。
自2014年开始,天津市报名系统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进行计算,不再以注册日期为依据,具体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由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计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规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会计工作年限。凡在学期间已经注册单位的考生,在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是应将在学期间的年限予以扣除。
3、报名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会依据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相应提示;若提示信息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比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为高中学历,而考生实际已取得本科学历),考生可申请信息变更(在网页浏览器输入“www.”,点击“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查看具体流程),考生到区、县财政局办理变更手续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正常报名。
考生报名时必须打印出“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报考初级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不需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通知规定的条件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4、特殊考生现场报名:下列人员不能再网上报名的,请从“www.”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报名期间(9:00-11:00,14:00-16:30,周六、周日休息)携带报名表(特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会计之家401房间(河西区广东路67号)办理现场报名验证手续。
1、持有军队、武警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报名系统不能审核通过的人员;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报名系统不能审核通过的人员;
4、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中级资格条件的人员;
上述人员如在2013年度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单扥,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5、报名回执: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记住报名注册号,然后回到报名首页面,点击进入“登录(查看、修改报名信息)”,可以打印报名表和报名回执,只有打印出报名回执方可确认为报名成功。
6、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2014年5月7日-5月8日(9:00-11:00,14:00-16:00),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15房间。
7、报名咨询电话:022-23131970(9:00-12:00,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