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审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报名地点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将准备草稿纸,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5—5月10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
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5月9—12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审计初、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1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四)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人事培训中心,电话:85888975,地址:扬州市百祥路6号一楼大厅(书店)。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审计局人教处 87365022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审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审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报名地点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将准备草稿纸,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5—5月10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
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5月9—12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适用于报考中、高级资格者)。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审计初、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报名点(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一)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1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四)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人事培训中心,电话:85888975,地址:扬州市百祥路6号一楼大厅(书店)。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审计局人教处 873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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