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汇款直通车被储户起诉乱收费
李先生在工行燕莎支行跨行汇款45万元,被收了50元费用。他认为按照规定,工行只应收15元,并以工行的“汇款直通车”业务违法收费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多收取的费用共70元,但一审败诉。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进行了二审谈话。
>>储户
工行违法乱收费
李先生称,2009年8月10日,他委托朋友到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汇款45万元至同城招行账户内。当时,朋友明确要求柜员办理只需15元的“电汇”,但柜员称没有“电汇”,只有另外一种最低收取汇款额的1%、最高为50元的方式。由于提现风险太大,他朋友只好接受了该服务。
李先生称,事后他得知该服务名为“汇款直通车”,收费标准是工行内部文件规定,已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备。
李先生认为,回单上清晰标有“电汇”等文字信息,说明“汇款直通车”就是“电汇”。他指出,国家计委、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曾4次单独或联合发布行政文件,规定了电汇业务收费标准:在银行开户客户,汇划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费用。
李先生指出,他在工行开有账户,汇款应交费15元,工行收费50元属违法,他起诉要求银行连带返还不当得利35元,赔偿35元;工行立即停止对个人汇款服务的违法收费行为。
>>银行
银监会未提异议
一审开庭时,工行辩称,银行员工曾明确进行了告知,不存在隐瞒,也没有诱导和强制,不构成不当得利。
工行指出,李先生所称的交15元的电汇业务收费标准,制定于2001年,当时电汇业务仅针对公司客户。各家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汇款业务时均按汇款金额的1%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在2003年个人可以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后,关于个人电汇业务的收费标准没有新的规定出台,各家银行对于执行何种政府指导价的理解各不相同,而“汇款直通车”业务是工行的一种创新型汇款业务,银监会对此未提出异议,可认为获得认可。
>>上诉
败诉储户不服判
2010年10月,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诉求。对于“汇款直通车”服务是否合法,判决称,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在给法院复函中明确表示,工行已经根据规定,就“汇款直通车”服务的收费问题向银监会备过案,故李先生要求工行停止对个人汇款服务的违法收费行为,理由不能成立。
宣判后,李先生提出上诉。他认为,北京银监局仅答复工行备过案,但是否对备案批复以及对于50元“手续费”是否合法并未回答,一审判决不查明这一基本事实,有失公允。且银监会的报备也不能作为本案审理的法律依据。
此外,李先生也不认同银行辩称的“电汇业务只对公司客户,不针对个人客户”,他认为,根据文件规定,电汇业务同样针对个人。
记者从朝阳法院判决书上看到,对于“电汇”业务是否只针对公司客户而不针对个人客户的问题,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曾复函表示,相关通知为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实施,建议法院进一步征求上述单位意见。但李先生指出,一审法院并未向北京银监局建议的两家单位征求查明。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2010-06-04 13:39:22) |
发改委规范治理社团收费 取缔七种乱收费行为 (2010-06-01 16:49:28) |
发改委要求取缔5种涉企乱收费 (2010-05-06 09:21:02) |
卫生部借内审封杀医院乱收费 (2009-03-27 11:45:14) |
中国工商银行今起全球路演 集资额190亿美元 (2009-03-26 14:13:46) |
中国工商银行今起全球路演 集资额190亿美元 (2009-03-22 17:32:46) |
中国工商银行今起全球路演 集资额190亿美元 (2009-03-22 17:32:46) |
中国工商银行今起全球路演 集资额190亿美元 (2009-03-22 17:3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