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 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知识点三、资产(上)
一、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一)货币资金
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
1.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2.事业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计入“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计入“事业支出”。
(四)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作为入账价值。
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