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已公布
上海市已发布《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从通知中获悉,上海市2019年会计初级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自2018年11月12日10:00开始至11月16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自2018年11月26日10:00开始至11月30日24:00结束,具体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应具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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