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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考试办证通知


各考生:

  接安徽省财政厅通知,2010年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两张一寸同底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财政局会计科(股)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注:考试科目合格认定标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5分,《会计基础》55分,《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凡3科(包括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查询网址:218.22.1.78)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4:2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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